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传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文件要求,自今年起各省邮政公司各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投递大学生档案,改用邮政EMS快递形式收寄。因此,我校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2016届应届毕业生档案。为了确保毕业生档案传递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档案寄出前的整理、包装,并在8月中旬移交给邮政部门;由邮政部门单独封袋通过专门的绿色通道转递。
3、请应届毕业生务必及时了解各自档案去向,邮政快递公司快件查询功能有效期为1年。
莆田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