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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护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26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我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专业领域(代码)

学制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护理(1054)

护理(105400)

3年

全日制

15名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对象

1.复试分数线: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基本要求的一区(A类)考生国家线执行。

2.差额复试比例:复试差额比例为1:1.2。(1)当招生计划余额剩余3名及以内时,按照不少于招生计划余额加上2名差额人数计算差额复试人数。(2)差额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3)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差额复试比例,根据遴选规则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人数不足差额复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安排复试。(4)我院不采用破格复试。

3.参加复试名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复试的考生,我院官网将发布公示。

三、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1.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我院护理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3月29日~331

考生资格审核(线上)

4 1

上午

护理技能操作考核

时间:8:00~12:00

考室验楼602  考核地点:北验楼606

下午

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急危重症护理学
时间:13:3015:00

考核地点:北验楼711

综合面试(专硕)

时间:15:30开始

考室验楼711

考核地点:北验楼703、704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复试流程等具体要求详见《莆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附件4)。

请考生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和用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复试前按复试小组通知要求进行复试演练,以确保复试正常进行。

联系人:荣老师(13313955618),办公电话:0594-2696680。

四、复试时间

我院护理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4月1日8:00开始,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候考。为方便联系,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参加调剂的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调剂办法及调剂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后续公告)。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护理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及各部分占比为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为25%,护理技能操作考试25%,综合面试50%。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考试科目:《急危重症护理学》;时长:90分钟;考试形式:闭卷;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急危重症护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临床常见急危重疾病如心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严重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急性腹痛的病因、发病机制、病情评估、急救原则及护理措施。

2)护理技能操作考核:考试科目:《基础护理学技能操作》;时长:15分钟;操作考核总分:100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30分)。

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考查考生对外语应用能力、口语表达的掌握程度和熟练程度。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思想道德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及发展能力等

复试参考材料如下:

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领域

复试(笔试、操作、面试)参考材料

 

护理(1054)

 

护理(105400)

1.桂莉,金静芬,《急危重症护理学》(第5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2.李小寒、尚少梅,《基础护理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

六、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及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分别为40%和60%。总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完成成绩拟录取排序后,最终录取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数后上报)。

、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资格审查和能力证明材料,必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提交PDF版(见下文注意事项),复试现场提交纸质版复印件,每张复印件手写“与原件相符”并签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1、相关材料清单如下(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

*(1)身份证明及准考证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②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①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

②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丢失学生证且无法补办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③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照片。

④国外获得学历者须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本人签名的《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附件2)扫描件

*(4)《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附件3)扫描件、《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5)扫描件

*(5)符合加分政策及其它享受照顾政策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照片等,以及其它符合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术相关材料(若有):

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其他材料:

①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注意事项:

1)以上列表中标“*”的属于必须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材料补充说明详见(附件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线上提交:请考生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护理+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并将该文件在3月3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hlxy@pt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护理+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以上材料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所提交材料由各二级招生学院妥善保管,开学再次审查并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如实填写完整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最迟在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详见莆田学院护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后续在我院官网上公告)。

十、体检

1.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必须有总检医生结论和签名,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近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心电图。体检报告须在拟录取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寄到我院(邮寄地址见下文第十三条),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2.体检合格要求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处理。

十一、录取办法

复试结束后,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4个小时内登录研招网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一律不予解锁。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最终录取名单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1.按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根据我院护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以参加复试后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复试成绩高分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高分者。

2.若拟录取考生中有自动放弃的,按考生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若第一志愿合格生源较充足,在按差额比例复试后,复试结果确认拟录取人数尚不足以完成该招生计划人数,则在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情况下,继续从剩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中,按差额复试比例组织下一轮第一志愿复试。

3.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按学校规定时间要求入学前转调入我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等诸如此类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足60分)、考试违纪、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未通过者(责任由考生自负),无论最终复试总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

7.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纪律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机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视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相关违规处理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相关条款执行,我校将按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十三、咨询申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荣老师,电话:0594-2696680;

电子信箱:hlxy@ptu.edu.cn;

邮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450号(莆田学院北区)图书馆103,邮编:351100

考生拟录取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通过EMS邮寄《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和体检报告的邮寄联系人和地址同上。

十四、其它

1.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收取任何复试费用。

2.《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访问网址:https://www.ptu.edu.cn/yjsc/info/1064/4180.htm。

 

 

附件:

附件1.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2.莆田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确认书

附件3.莆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附件4.莆田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考生版)

附件5.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6.莆田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补充说明

 

 

莆田学院护理学院

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