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莆田学院将于2023年接受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学校以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五育并举,加强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便于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和熟悉审核评估的实质内涵,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规范要求,我们推出“审核评估知识问答”系列专题,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学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如何免于评估考察?
答:“教育部认证”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高等学校评估项目清单”管理,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在有效期内”是指在学校审核评估正式启动的时间(即线上评估开始时),该专业认证结果处于有效期内。学校可在普通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查询“通过教育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名单”。
“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上述有效期内的专业仍在评估范围之内,由学校自行决定该专业是否需申请免于评估考察。
学校若有意愿申请免于评估考察,需在确定审核评估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后,在评估系统提交免于评估考察申请。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在评估系统中预置有关专业认证材料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由学校最终确认,切实减轻高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