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莆田学院将于2023年接受第二类第二种审核评估。学校以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五育并举,加强本科教学建设和改革,推动质量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便于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和熟悉审核评估的实质内涵,准确理解与掌握审核评估的规范要求,我们推出“审核评估知识问答”系列专题,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与分享交流。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的建议,如推荐,需说明推荐理由。经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
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