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查询,查询就医地开通普门、门特、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或医保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还可进行电话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入院前备案(最迟不超过出院时间),截至当年度的12月31日,若有需要可备案至次年度12月31日,时间截止后需重新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医次数限制。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就诊一次备案一次。同时,异地备案后的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的政策。
温馨提示:
申请手工报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需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后,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相关费用在异地就诊时,未能跨省直接刷卡结算,可持相关材料(门诊以就诊日期,住院以出院日期为起始时间,医疗费用报销时限统一规定为2年),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医疗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手工报销,医保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政策。超过2年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