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工艺美术学院实践教学成果,更好的发挥示范教学作用,我院面向在校生收集留校优秀作品,并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留校优秀作品认定
1、作品等级为优秀的学生习作,由任课老师提名,经系主任审核,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留校。
2、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作品,由系主任提名,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留校。
二、留校优秀作品奖励
学院为留校作品作者颁发《留校作品收藏证书》。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作品的造价及价值,对留校作品作者进行奖励。留校作品的署名权归学生所有,宣传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三、留校优秀作品保存与外借
1、留校作品由管理员登记在册,按年度建立管理明细账。
2、留校作品集中存放在学院作品陈列室。
3、严格作品外借审批手续。教师借用留校作品参展参赛,须填写《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展览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管室内卫生由管理员负责打扫,保证保管室整洁有序。
附件1、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
附件2、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登记表
附件1
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
借用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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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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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 作品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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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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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时间 |
| 归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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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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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于教学办,一份交于留校作品保管员。
2、留校作品外借期间如有损毁,借出人须照价赔偿。
编号 | 专业名称 | 作品种类 | 作品规格(大小) | 作品名称 | 学生姓名 | 学生电话 | 班级 | 指导老师 | 作品简介 | 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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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