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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学院学生留校作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4-10 浏览量:

为展示工艺美术学院实践教学成果,更好的发挥示范教学作用,我院面向在校生收集留校优秀作品,并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留校优秀作品认定

1、作品等级为优秀的学生习作,由任课老师提名,经系主任审核,上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留校。

2、优秀毕业创作(设计)作品,由系主任提名,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留校。

二、留校优秀作品奖励

学院为留校作品作者颁发《留校作品收藏证书》。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作品的造价及价值,对留校作品作者进行奖励。留校作品的署名权归学生所有,宣传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三、留校优秀作品保存与外借

1、留校作品由管理员登记在册,按年度建立管理明细账。

2、留校作品集中存放在学院作品陈列室。  

3、严格作品外借审批手续。教师借用留校作品参展参赛,须填写《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展览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保管室内卫生由管理员负责打扫,保证保管室整洁有序。

 

附件1、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

附件2、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登记表




附件1

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品外借审批表

 

借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借用理由


作品名称


作品种类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学院意见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于教学办,一份交于留校作品保管员。

2、留校作品外借期间如有损毁,借出人须照价赔偿。


编号

专业名称

作品种类

作品规格(大小)

作品名称

学生姓名

学生电话

班级

指导老师

作品简介

存放地点












附件2

工艺美术学院留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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