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学院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判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院学生的思想动态,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范化、常规化和动态化,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开展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切实维护我院的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服务学生成人成才。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与研判的主要内容
学生的学习状况;学生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政策的认识情况;学生理想、信仰情况;学生关心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及认识;学生对成长、成才认识情况;学生的就业状况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学生经济生活状况、业余生活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
学生心理状况及由此引起的思想问题;学生对网络事件的看法、网络对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影响;学生关心的其它问题。
二、建立学生思想动态定期调研制度
每年寒假、暑假结束后,开学初分别开展一次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每逢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开展学生思想动态专题调研。
三、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工作制度
建立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例会制度,一般每学期二次。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例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召集,学工办和团委参加。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员网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学院建立宿舍、班级、学院三级信息员网络。宿舍信息员由舍长担任,班级信息员由班级学生干部担任,学院信息员由辅导员担任。信息实行逐级上报,由学院学工办负责人汇总并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阅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院学工办负责对学生信息员实施管理,具体负责学生信息员的指导、组织、联络以及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范围、形式和时限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
(1)各种未经学院批准的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或苗头;
(2)学生伤病住院及伤亡事故;
(3)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酗酒、群殴或打架等行为;
(4)学生宿舍的失窃案件、火灾及灾情隐患,夜不归宿的;
(5)学生出现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
(6)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院,或请假后未按期归院;
(7)学生中出现的非法传销活动;
(8)因对学院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影响学院或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9)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10)学院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报送形式和时限
(1)信息报送的形式分为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凡学生重大事件均要求有书面报告。
(2)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突发事件,在知晓情况后立即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无论是何种事件,一周之内要求出具书面报告。
(3)报送人:吴晨阳
联系电话:0594-2595325。
报送材料地点:莆田学院工艺美术学院学工处309室。
工艺美术学院安全信息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剑聪、林永生
副组长:陈俊新
机构主任:黄朝晖、詹伟峰
机构秘书:黄维静、李娜
机构专业负责人:傅慧敏、陈夕红、黄英男、翁东迪、林洪潘
机构成员:谢钦、张龙浩、王玉洁、吴晨阳、颜朝辉、许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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