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以防盗、防火、防爆、防毒、防灾害等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实验室(含实训室,下同)安全,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莆院教〔2023〕34号)、《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院教〔2023〕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领导负责制,切实抓好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精细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责任制,实现对实验室安全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检查,对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建立安全值班、值日制度,值班值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实验、实训结束和下班前,都要切断火源、电源、水源、气源等,消除隐患,锁好门窗等。
三、教师上课前,将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实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安全防范措施告知学生。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学生未按安全规程操作的,要立即纠正,防患于未然。实验结束,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收拾整理实验材料并整理实验室。
四、对各类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对老旧设备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物品管理台账。使用易耗品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
五、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经常检查、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电炉要专人管理,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与未经批准使用明火,做好防火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内的计算机进行以下活动: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发布他人信息;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浏览、发布、拷贝有关淫秽、迷信、反动等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
七、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实施演练,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如发生紧急情况,马上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上报。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准隐瞒不报。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应成立事故专案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八、进入实验室学习或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先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设备设施、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员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实训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个人和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和惩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放假前,各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安排。放假期间未使用的实验室须断水断电,十天以上未使用的须在门上贴封条;有学生使用的实验室须有教师全系车在场按实验课堂安全要求进行指导;值班人员根据时间安排到实验室值班、巡查实验室并做好登记,发现异常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放假期间如遇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强雷电等)实验室责任人须根据实验室可能发生的危险提前做好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