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
财务[2019]9号
财务处关于转发《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莆财教〔2019〕7号)文件精神,我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一律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本部门开支。全校教职工都要有“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
专此通知。
附件: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莆田学院财务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