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财务处)文件
财务[2017]9号
关于报送2017年经费预算调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经费预算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经费预算执行率,结合我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需要对2017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请各单位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截止2017年8月23日的经费执行情况,对包干经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部门包干项目之间经费进行调整的或调减的,请按下表填报。
2、需要调整增加预算项目或调增经费的,请按下表填报,并须附上支出明细,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批,或附上有关文件作为调整依据。
3、无需调整的,请签署意见并盖章。
4、请各单位在2017年9月5日前把经费预算调整表报送财务处(国际学术交流中心409#陈张霞收)。
财 务 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