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终决算和2017年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财务[2016]11号) 2016-11-12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关于做好2016年终决算和2017年预算工作安排的通知(财务[2016]11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终决算和2017年预算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终决算工作安排。

1、财务报账时间:为做好年终账务结算和决算报表填报的前期工作,确保及时完成2016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经研究决定,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9日起恢复报销。各单位对已结束公务并取得相关票据的费用,务必在2016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好报账手续。停止报账期间,不再办理报销手续。

2、加快预算执行。根据《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加快预算经费支出进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莆院财[2016]6号)精神, 2016年度的预算项目经费必须在本年度内报账,逾期未报账的已支出费用均列入2017年度预算支出,2016年度的预算项目结余资金视情况给予结转或收回。

3、清理往来款项。根据《莆田学院关于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莆院财〔2013〕6号)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理往来款项工作,对借款暂付的费用应及时取得票据,并办妥结算报账核销手续。

4、催缴学生学费。2016年度已缴的学生学费是2017年预算安排二级学院相关经费的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学生欠费的催缴的工作。

二、2017年预算工作安排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经费支出进度的要求,我校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执行国库统一支付。请各单位预算项目要尽量细化。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均须纳入预算,预算经费支出进度列入学校年度综合考评。财务处将根据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结合各单位的经费需求计划和定额标准,合理安排2017年经费预算,尽可能做到科学化和精细化,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及时报送经费预算。为做好2017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安排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2017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并在2016年11月15日前,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2017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表》报送财务处陈张霞(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409,联系电话:2657695)。

2、细化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市财政局和预算系统软件的要求,须提前做好2017年度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计划(含教学设备费、专项经费),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设备目录细化到末级(填写目录编码即可),可在莆田市政府采购网(pt.fjzfcg.gov.cn:8081)下载《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设备采购缓急排序,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以便汇总统筹安排预算经费。

3、专项经费、定额安排经费、统一安排经费不需要填报(详见《2017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表》)。

4、上级相关部门考评、评估材料要求预算安排经费的,请按规定报送项目名称、金额和文件依据。

表一:2017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表(机关、教辅单位)

表二:2017年部门经费需求计划表(二级学院)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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