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于:2024-06-21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预计财力,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学校经费预算。

三、负责管理学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专项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做好审核记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学校各项资金来源,运用和筹集使用情况及效果,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做好各项财务数据的编报工作;做好会计档案管理。

四、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对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日常核算和监督,保证学校各项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

五、负责票据管理,做好票据的领用、开具、保管和核销工作,做好收费标准的报批和公示。

六、负责税费的代扣代缴,做好个人所得、现金所得等收入的纳税申报工作。

七、根据有关财经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对学校各项资金、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以及财务收支活动实行会计监督,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安全。

八、负责管理学校的所有收入,参与制订相应的分配方案。

九、负责发放全校教职工的工资、补贴、奖励等费用。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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