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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06-28  来源:  
 

莆田学院新闻网讯 6月26日上午,莆田学院在李文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301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林兆龙应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校领导陈柴生、翁若平、姚志平、宋一然、李文芳,机关教辅单位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领导,附属医院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会。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翁若平主持。

    会上,林兆龙从监察法的制定原因、制定方式、行使权力机关、监察对象范围、监察权的行驶方法、监督机关和人员的监督、国际合作与法律责任七个方面进行阐述。重点解读了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监察对象范围,监察机关的权限。他还就如何行使检察权方面做了简要介绍。

    最后,翁若平就学习贯彻监察法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学习法律,明确做事方向。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等要学习监察法,在心中划出“红线”,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二要维护法律,依法行驶权力。要通过学法,更加严于律己,不犯罪,有担当。三要敬畏法律,自觉接受监督。监察法适用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对照监察法的程序、方式和方法等要求,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行。
(莆田学院报记者 陈杰鹏)
责任编辑:陈晓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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