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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6 12:48:32】【阅读次】

莆 田 学 院 文 件

莆院学〔201713

莆田学院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10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莆田学院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测评指标体系)(附件1)及《莆田学院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附件2),为应用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提高精准认定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精准认定就是通过测评指标体系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再通过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分值,测评分值与评议分值作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测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每学年开学初,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组织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的学生填报《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根据学生填报信息对应测评指标设置的权重分值,计算得出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

二、评议学生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和日常消费情况(评议内容见附件3)认真进行民主评议,计算得出学生的评议得分。

三、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将学生的测评得分与评议得分进行累加,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进行分档,初步形成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后,下发给各二级学院。

四、审核并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

二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认真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对有异议的名单,应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注明详细调整原因,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最终的名单及档次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精准认定是精准资助的基础性工作,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家访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填报家庭经济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附件:1.莆田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2.莆田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测评表

3.莆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

4.莆田学院精准认定操作程序流程图

莆田学院

2017年7月6

 

莆田学院办公室    20177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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