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名称:院团委书记
工作项目:
1.负责主持院团委日常工作。
2. 贯彻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3.负责团员师生的思想工作。
4.负责团委、团支部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
5.制定院团委工作计划、总结。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本职位在党总支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主持院团委的日常工作,传达校团委的指示;负责向校党委、院党总支汇报情况,请示工作。
2.及时传达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及时落实;定期召开团的各种会议,讨论、研究、布置团的工作。
3.关心团员教师及学生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就团干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校党政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并组织开展各种团内评优及推优入党工作。
4.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5.负责团委、团支部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按期组织好团干部的改选,团支部考察、培养、发展新团员,办理发展新团员的审批手续,负责处理团员违纪事件。
6.根据校党委、团委、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负责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总结。
7.指导帮助我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8.经常性与其他学校和地方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为拓宽工作思路、改善工作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9.完成校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公文审核、督查、双拥和对口支援等管理工作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