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项目: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
2.主持总支委员会日常工作。
3.制定总支部工作计划。
4.做好本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5.参与本院重要问题的讨论和研究。
6.做好总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7.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岗位职责:
1.主持二级学院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抓好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党员发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召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向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定期向校党委进行述职,向校纪委述责述廉。
3.抓好本单位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领本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理论学习,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导、检查、督促委员和基层党支部的工作,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主动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通过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5.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组织党派等组织的关系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关心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工作标准: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得到准确贯彻落实。
2.了解、掌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提高综合文字水平。
3.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并报告办理结果。
4.如完不成职位规定的要求或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承担纪律责任。
所需知识能力:
中共党员,三年以上党龄。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有丰富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有秉公办事、清正廉洁的品质和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对学校情况熟悉,善于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热心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办实事。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和与人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