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信息 >> 正文
招标公告
2018-01-18

1、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B1# B2# B3# B4#四幢教学综合楼工程勘察项目已由我校立项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校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下称投标人或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人:  莆田学院

2.2工程名称: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B1# B2# B3# B4#四幢教学综合工程勘察

2.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5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2.4工程地点: 莆田学院新校区(荔城区西天尾镇)

2.5招标范围及要求:详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 自筹  

2.7要求工期:50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中标人进场作业之日起,至招标人收到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审查报告书及审查合格证书之日为准)。其中: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要求及审批初步勘察报告文本的节点工期为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且须是本企业职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自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至少三个月)该单位的社保证明)。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省外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0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勘察成果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招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工程为固定总价包干,总包干价为26.2万元,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8、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9.交标时间截止2018年 1  26 日下午16:00,开标时间2018年 1  26日下午16:10。

附件-莆田学院迁建工程项目B1# B2# B3# B4#四幢教学综合楼工程.rar 

 

 

 

 

 

 

招标人:莆田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616791


通知公告
学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紫霄东路2121号(紫霄校区)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学园校区)
邮编:351100 校办电话:0594-2671122(紫霄校区)传真:0594-269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