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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莆院人〔2018〕15号)
2018-05-23

本校各单位、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相应职务评聘条件,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申报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今年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一)人事处公布各单位拟聘岗位信息。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见附件。讲师及实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岗位数由学校统筹。

(二)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于5月25日前将考核推荐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6月5日前提交各单位考核推荐组。

(四)各单位考核推荐组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严格考核、推荐程序,把好申报条件关,根据岗位职数和考核结果,按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机关、教辅部门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由本单位负责审核、评议和推荐。

(五)各单位要将考核推荐组推荐的申报人选材料(须含简明表、预审表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所在单位应在《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 “单位考核推荐组推荐意见”栏中写明公示情况。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人选及申报材料、各单位申请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报告1份(报告中应注明评聘人数、名单、系列及是否破格等,报告须由单位行政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5室)。经各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简明表、预审表)电子版由申报人员于同日前自行上传至莆田学院人事信息服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预审小组,由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七)人事处对预审合格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公示,组织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作送审。代表作送审通知另行发文。

三、基本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教师、实验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办法(修订)的通知》(莆院人〔2015〕6号)执行刊物级别的认定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学术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的通知》(莆院人〔2017〕22号)执行。教师系列评聘条件《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莆院人2017〕2号)执行,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修订)等文件的通知》(莆院人2015〕5号)执行,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按《莆田学院关于印发正高级实验师评聘条件(暂行)的通知》(莆院人2016〕24号)执行

(二)对于无空余高级岗位的单位,博士评聘副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对于无空余教授岗位的单位,工科、医科博士评聘教授可使用学校统筹岗位。对于申请评聘的人数超过空余岗位数的单位,应按评聘办法规定的不超过拟聘岗位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申报。单位无岗位的情况下,无教授的专业允许申报该专业教授1人,岗位由学校统筹解决。

(三)填入申报表或简明表中的论文或著作均须提供原件。提交的论文须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查询)和中国知网下载的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期刊封面上),并在期刊目录中标记出本人文章;提交的著作须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便民查询→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检索证明(检索证明须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用订书机装订在著作封面上)。填入简明表内的外文期刊,其主办单位及出版社须翻译成中文。

(四)论文被SCI、SSCI、EI、A&HCI收录的,须提供当年度被收录的检索证明。

(五)专著、译著等著作的字数不累计。专著、译著等著作若为合著的,其个人撰写字数以著作中标明的字数为准,未注明个人撰写字数的,按合著人数平均计算字数。

(六)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全部使用A4纸张。打印用双面打印。复印件均须本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盖章。

(七)各单位要及时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准备有关材料,按程序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要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简明表内容进行逐项核对、审查,确保申报评审材料齐全,表格(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填写规范、准确、真实。所有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更改。如因材料不齐全或填写错误,影响预审和评聘结果的,由申报人和单位自行负责。在推荐申报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审核不严等情况,将追究单位党、政领导责任。

四、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教师系列

1.《莆田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研究生六门课程进修证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7.经教务处审核的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8.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9. 近两年任教本科课程的教案(1门)。

(二)实验系列

1.《莆田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研究生六门课程进修证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7. 经教务处审核的实验人员工作量登记表。

8.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

1.《莆田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简明表》2份。

2.《莆田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2份。

3.《莆田学院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审表》1份。

4.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教育管理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按如上顺序装订成册)。

5. 进修、培训、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著作(原件)。

7.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8.业绩材料(制定或撰写或参与起草或修订有关文件(或报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部门签署“此件由×××同志起草或制定“等字样后加盖单位公章,可作为个人业绩材料。选取3件有代表性的即可。)

9.担任党政职务者须提交任职通知文件复印件(由组织部盖章确认)。

10.体现教育管理、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人员的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封底要贴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职务等信息的标签。

(二)评聘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高级750元(含代表作鉴定费200元),中级450元。评聘费用在向人事处报送材料的同时缴纳。

(三)所有申报所需表格等材料可在人事处网站或人事信息服务系统下载。

(四)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莆田学院各二级学院(部)教授、副教授拟聘岗位数情况表(2018.05).doc

       2、2018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填报表格等材料.rar

 

 

莆田学院

2018年5月17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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