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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莆田学院)
2018-05-18

为了充分利用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和交流平台,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提升科研水平,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实验室发展规划,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设立开放课题,以资助围绕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展开的创新研究项目。

一、主要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018年度开放课题将主要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 新型污染物环境生态效应研究

2. 新型污染物现代分析检测技术研究

3. 新型功能材料及其在新型污染物治理过程的应用研究

二、资助原则

1. 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单位的科研人员,均可向重点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原则上开放课题主要支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高级研究人员。初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1-2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 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本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请。

3. 每项开放课题资助经费为3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

4. 研究课题原则需与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与本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

三、申报要求

1. 根据课题申请指南,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2018年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盖章后,向本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盖章页请扫描后附上)。

2. 重点实验室常年接收开放课题申报材料,2018年度申请截止日期:2018610日。

四、其他说明

1. 开放课题执行起始时间为201871日至2020630日。

2. 开放课题完成之后,申请者须在3个月内向重点实验室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题报告书和相关资料。对于在本年度资助课题研究中获得较突出成果的申请人,本实验室将在下一年度予以优先资助。

3. 课题如无法按期完成或要求变更计划,须提前一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

4. 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或与本重点实验室合作研究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重点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每项开放课题至少需在SCIE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论著)、申请专利、申报各类成果和奖励时,都应标注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英文为Fuji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Ecology-Toxicological Effects & Control for Emerging Contaminants开放经费资助课题,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重点实验室列入署名)。鉴定成果、申报各类奖励、授权专利、取得经济效益等也须及时告知本重点实验室,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本重点实验室。

五、联系方式

人:赵晓旭

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编:351100

   话:18850911314

电子邮箱:fjxxwrw@163.com

福建省新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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