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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1-04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部)要切实加强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试卷制作

1.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制、发放、回收、评阅、分析和归档工作。

2.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率超过30%的课程,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考试纪律

各二级学院(部)期末考试期间应加强考试的督导、检查,同时学校将启用教室监控对考试情况进行监控。各二级学院(部)务必加强期末考风考纪,狠刹作弊之风,在考试期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考务人员及监考教师

考前各二级学院(部)应组织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培训,要求考务、监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实施办法》(莆院教[2011]54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722号),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发现违规违纪学生,应立即终止该考生当场考试,并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监考教师应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到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未履行职责的监考教师,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学生

1.二级学院要召开考前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莆院教〔2014120号)、《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72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考生诚信考试。特别强调学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手机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场;考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配合做好清场工作;考试过程中不参与、不实施违纪、作弊行为。

2.学生在考前要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认真复习,准备好考试用具。如在教务系统上发现自己有考试信息缺漏、多余的,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解决。

3.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时需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备查,证件丢失的要提前开好相关证明,证明需附照片,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郑重声明:根据《莆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莆院学〔201722号),视情节轻重,考试违纪、作弊将予以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公共课交接卷地点

期末考试公共课交接卷地点安排如下(因特殊原因调整交接卷地点的,以二级学院(部)通知为准),各学院(部)要确保交接卷教师在交接卷时不要走错地方。

序号

考室

交卷地点

1

李文正教学楼、电脑楼考室

李文正教学楼107

2

雄馨楼考室

雄馨楼101

3

金荣楼、实训楼考室

金荣楼大厅旁门卫值班室

4

北区考室

北梯二

5

南区考室

南教102

6

仙游校区考室

仙游校区教学楼2号楼2205

四、成绩依据

   学生成绩表中的各类成绩(特别要注意平时成绩),给分要有依据,并有相关记录在《教师课堂教学工作手册》备查。

五、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务必于3天内将成绩录入莆田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安所有课程须在2018129日下午18:00前把考试成绩录入完成,18:00后系统管理端将自动关闭。

   “莆田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成绩录入及成绩表、分析表打印具体步骤请参考附件,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成绩录入时要先设置好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所占比例;要选择好成绩类型:五级制、百分制。

   2.学生因各种原因(如卓越计划等),没有课程成绩的,该生课程成绩放空不录,在其他学生成绩录入完毕后,报学院秘书汇总,由学院秘书反馈给教务处统一提交成绩。

3.根据我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2016级学生如果重修,重修成绩以课程期末考核为准,如果合格按60分录入重修成绩,如果不合格,按实考成绩录入重修成绩。

4.缓考、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成绩录入规则如下:

类型

平时成绩

期中成绩

期末成绩

备注

缓考

正常录入

正常录入

缓考

作弊

正常录入

正常录入

0

作弊

缺考

正常录入

正常录入

0

缺考

取消考试资格

正常录入

正常录入

0

取消考试资格

   六、试卷分析与归档

1、从“莆田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直接打印各班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各种考核方式均应填写成绩分析表,成绩分析必须根据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应涵盖学生、教师、试卷难度等相关因素),经二级学院领导审阅签字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装入试卷袋内。

2、务必于2018129日前将试卷交开课学院(部)保存。具体事宜参照《莆田学院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3、各位教师将本学期任课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内容要与实际任课班级对应)交学院汇总。公共课试卷在下学期学校检查整改后移交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大纲一并移交。各学院需按专业保管好各类大纲,并制作目录备查。(注:各类大纲不要装入试卷袋。)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良好氛围,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附件:教师成绩录入及打印步骤

                                                            教务处    

                                                          201712

附件:

教师成绩录入及打印步骤

(注意:2016级重修学生,不计平时期中成绩,如果期末考核成绩合格,总评成绩按60分计算,如果期末考核成绩不合格,按实际分数计算。)

1、登录系统后,点击成绩—— 成绩录入【教师】

2、选择需要录入成绩的课程,在输入课程密码(课程密码默认为与系统登录密码一致),点击确定。

3点击左侧的黄色条块,进入成绩比例及级制设置。按实际情况设置好成绩分项比例及成绩级制。在输入实际分项比例后点击“调整比例”,选择分项级制后点击“调整级制”。

4、设置总评级制。输入学生成绩或者拉选成绩等级。

注意:点击序号后面的小齿轮,在弹出的页面上可以设置显示学生的顺序规则。

5、录入成绩后,并确定正确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更改成绩,如需更改成绩需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成绩更正审批表,按流程审批。

6、打印成绩表及成绩分析表:

7、点击分析打印之后跳出样式选择

8、点击所需的样式之后出现如下页面,点击打印——打印客户端

在出现的右上角可以选择相应功能,下载或者打印。

点击打印即可。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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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51100 校办电话:0594-2671122(紫霄校区)传真:0594-2697878